1、项目名称:江苏苏州王先生在香港设立某集团公司
2、投资目的地:香港
3、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贸易、计算机技术开发、管理咨询、培训及代理服务。
4、项目注册资本:500万港币
5、项目背景及规模:当事人王先生在江苏苏州当地拥有自己的贸易公司从事货物的进出口贸易,每年的所需成本较高,后决定注册一家香港公司,一方面可以发展跨国业务,增强企业实力,扩大企业经营;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合法避税,香港奉行少税种,低税率的政策,一般公司仅涉及利得税(即国内的企业所得税),首200万港元利润的税率仅为8.25%。